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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下调征信中心服务费标准
  总体降幅为24.5%
  本报讯(记者陈平)7月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消息称,自2017年7月1日起,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下调。
  通知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60元降低至40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5元降低至4元。
  通知同时明确,建立征信服务收费标准定期校核调整机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考虑征信业务增长、服务成本变化等因素,每两年对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校核、调整。
  发改委表示,这次征信服务收费标准总体降幅为24.5%,预计每年可直接为金融机构节省运营成本约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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