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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意见
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本报综合消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这是国务院首次就供应链创新发展出台指导性文件。该文件明确推动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推动建设农业供应链信息平台,用大数据引导生产端优化配置生产资源,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意见》)将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作为一项重点任务。
  第一,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开放共享信息;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发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模式。
  第二,从三方面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一是推动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二是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监控,提高金融机构事中事后风险管理水平,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三是健全供应链金融担保、抵押、质押机制,鼓励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开展应收账款及其他动产融资质押和转让登记,防止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稳定发展。
  同时,《意见》)强调了提高农业生产科学化水平也是一项重点任务。鼓励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开拓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推动建设农业供应链信息平台,集成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大数据,共享政策、市场、科技、金融、保险等信息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化和精准化水平。加强产销衔接,优化种养结构,促进农业生产向消费导向型转变,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意见》指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供应链已发展到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的智慧供应链新阶段。供应链金融的规范发展,有利于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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