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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将持续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领域
  本报讯(记者罗思)日前,工信部研究起草了《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正式商用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就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正式商用征求意见,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据了解,2013年工信部启动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截至2017年底,参加试点的42家民营企业在29个省近200个本地网范围内开展试点,移动转售业务用户总数突破6000万户。试点达到预期目标,试点任务已经完成,具备正式商用条件。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可依法依规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提出了企业申请、试点衔接、号码分配、批发价格等政策保障,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用户权益保护等监管要求。
  下一步,将持续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领域,进一步鼓励商业模式和服务创新,加强市场和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推动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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