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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六措施维护职工公积金贷款购房权益
   本报讯(记者罗思)3月5日晚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称,从2018年1月起,深圳市住建局联合市规划国土委推出六项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权益的措施。
  一是加强对公积金贷款银行的考核,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加强对10家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的管理和考核,监督受托银行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二是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三是5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四是开发商不得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项目销售现场对外公示。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公积金贷款,职工可通过热线投诉举报;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将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予以公开曝光,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六是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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