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深圳一市民将共享单车变为“私享”被判刑6个月

  @新浪财经因锯锁并企图将两辆共享单车据为己有,深圳一市民日前被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这是广东省首例判处实刑的盗窃共享单车案。

版权所有:城市金融报社 备案号:陕ICP备12000252号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芙蓉南路3号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电话:029-89668757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21 邮发代号:51-40 广告经营许可证:陕工商广字01-013 城市金融网网址:WWW.CSJR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