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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外人”毁形象
□王宝瑞
  近日,去银行办业务目睹了这样一件事。张先生到某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业务时,一个身着工装的小伙子热情地上前帮忙,询问办理的具体业务,帮助取号排队,并向其推荐去某证券公司开立账户。张先生心生疑虑,问小伙子是否为该银行员工,小伙子不做正面回答,只说是银行和证券公司业务上的合作,目前开户优惠多多,等等。
  近几年,保险公司人员驻点银行销售几近绝迹,但其他诸如证券公司、汽车担保服务咨询公司等人员驻点销售又有所抬头,也存在诸多弊端,一是容易引起客户误解。在银行网点驻点销售人员从着装、礼仪等方面与银行员工没有明显区别,易被客户误认为是银行的大堂经理。二是诱发不合规的行为,导致业务纠纷。银行凭借多年的信用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其他销售机构正是看中了银行的这些优点,便打着合作的幌子进行非银行业务的营销。而销售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为了获得更大的收益,不惜违规销售,其结果是导致纠纷发生,引起客户对银行的不满,进而引发投诉事件或诉讼事件,严重损害银行的声誉。三是不利于银行的安全保卫工作。银行的安保工作有着严格的规范和要求,销售人员长时间驻点银行,对银行的取送款流程、客户办理业务习惯、银行网点的安保薄弱环节等了解越来越多,加之与银行工作人员长期打交道,容易使银行放松警惕,安全隐患较大。
  综上所述,银行的不规范驻点销售行为存在损害客户利益行为,影响了银行的形象,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予以规范。首先,要严格禁止银行驻点销售行为。目前,监管部门只对保险人员驻点销售做出了禁止性规定,而对于其他如证券公司人员、汽车销售公司人员等在银行网点驻点销售行为并没有明确禁止,受利益驱使,部分银行打“擦边球”,造成银行驻点销售行为不断增多,“良莠不分”,对这类行为应该加以界定。其次,银行应该对驻点销售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如着装与银行员工要有明显区别,佩戴明显胸牌,便于客户识别;不得冒用银行名义进行产品宣传和营销行为,不得履行大堂经理职责等。第三,加强对客户的教育。广泛宣传,让客户明白哪些是银行业务,哪些是银行代理业务。对一些投资性的金融产品加强风险教育,让客户充分了解风险,明白风险自担的道理,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参与。第四,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对在银行驻点销售出现的违规问题,要联合驻点销售的行业管理或监管部门,对违规的银行业机构、销售机构进行查处,严惩不贷,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让“外人”毁了银行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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