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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反避税条款防富人
  􀦂
  备受关注的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将在明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首次引入的反避税条款也意味着对高净值人群强化征管,备受关注。
  普华永道中国私人客户服务中区主管合伙人王蕾告诉记者,随着CRS(海外金融账户共同申报准则)的实施,反避税在个税层面的立法变得迫切。举个简单的例子:中国个人A在海外通过BVI(避税天堂维尔京群岛)空壳公司进行投资,BVI公司的利润只要不分配到个人股东层面,在现行税法下,个人A无需缴税;而反避税条款下,中国税务机关可以以受控关联公司的名义将没有商业实质的BVI公司取得的利润视同个人直接取得而课税。
  根据中国人
  大网公布的修改
  后的个税法,居
  民个人控制的,
  或者居民个人和
  居民企业共同控
  制的设立在实际
  税负明显偏低的50-55岁这个年龄段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摘自《第一财经日报》陈益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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