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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房”如何变成“烫手山芋”
《中国青年报》1月8日刊登盘和林的文章说,“我的房子卖不掉了,因为它叫‘商住房’。”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4月~2018年11月,北京商住房成交仅5409套,成交量同比暴跌了94%。不仅成交量大幅萎缩,单位成交房价也几近腰斩。政策环境的变化,使得一些业主的商住房突然由“香饽饽”变成了“烫手山芋”。
国家明确规定“商业、办公项目,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用途”。但是,由于土地供给量下降,住房需求旺盛,加之政策也没有对商住房购买资格严格限制,商住房发展一度火热。2011年国家开始实施限购政策,2016年~2017年国家对房地产市场也是采取逐步收紧的政策。反观商住房的房价可以发现,纯住宅市场的政策收紧,反而给商住房创造出了利好,使商住房灰色利润空间不断扩张。
商住房的存在,一度对于解决个人住房问题确实有所裨益。但是,其不利于整个市场的稳定和房价调控政策的实施。如今商住房难以脱手,就是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对峙的代价。
客观地说,依法依规规范商住房是必须的,不过,公共政策需要平衡各方利益,尤其由于历史原因,商住房购买者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群体,如何兼顾购买者的合理利益值得认真研究。
国家明确规定“商业、办公项目,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用途”。但是,由于土地供给量下降,住房需求旺盛,加之政策也没有对商住房购买资格严格限制,商住房发展一度火热。2011年国家开始实施限购政策,2016年~2017年国家对房地产市场也是采取逐步收紧的政策。反观商住房的房价可以发现,纯住宅市场的政策收紧,反而给商住房创造出了利好,使商住房灰色利润空间不断扩张。
商住房的存在,一度对于解决个人住房问题确实有所裨益。但是,其不利于整个市场的稳定和房价调控政策的实施。如今商住房难以脱手,就是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对峙的代价。
客观地说,依法依规规范商住房是必须的,不过,公共政策需要平衡各方利益,尤其由于历史原因,商住房购买者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群体,如何兼顾购买者的合理利益值得认真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