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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护理假有望推开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在2018年的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提出建议:从中央层面建立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目前已有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和四川9个省份实施了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对此,国家卫健委近日回复称,鼓励和支持更多省份探索实施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
国家卫健委特别提到了福建的立法模式。《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将面临2000—2万元罚款,还会被列为工资支付行为失信单位重点监管,严重失信的用人单位会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标准规定,等级评定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黑名单”,在招投标、市场准入、融资授信等方面受到约束。
国家卫健委称,福建省的做法为全国各省份进一步完善配套奖惩制度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
国家卫健委特别提到了福建的立法模式。《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将面临2000—2万元罚款,还会被列为工资支付行为失信单位重点监管,严重失信的用人单位会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标准规定,等级评定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黑名单”,在招投标、市场准入、融资授信等方面受到约束。
国家卫健委称,福建省的做法为全国各省份进一步完善配套奖惩制度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