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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经济”火热“她权益”也应跟上
  □付彪
  作为一个专属于女性的节日,“三八妇女节”这个有着百余年历史的国际节日,正随着消费升级而出现变化——在彰显女性诉求、展示女性消费方面,正展现出强大的节日影响力。眼下,随着“三八妇女节”的到来,“她经济”又掀起继春节、情人节之后的一大消费热潮。
  “她经济”于2007年首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是指围绕女性消费、理财需求而形成的经济现象——“抓住了女性也就抓住了消费”。作为消费行业持续增长的风口,“她消费”为商家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近年来,“她经济”愈演愈热,每逢“妇女节”,全国各大商场将此作为重要节点,都开始摩拳擦掌,纷纷借势发力,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实体店促销正酣,各大电商平台的竞争更呈现“白热化”。据了解,京东、天猫等购物网站,在2月底就拉开了“妇女节”促销大幕,尤其是以女性为消费主力的店铺,促销力度堪比“双十一”。
  商家在“妇女节”对女性消费者优惠,许以各种折扣,当然不是什么坏事。但是,“她经济”再热,也难掩当今女性面临的现实困境。众所周知,“三八妇女节”源于广大劳动妇女对自身平等权利的追求与抗争,是一个革命性的节日、政治性的节日。国际上将“三八妇女节”固定下来,就是提倡男女平等,理解、尊重、保护妇女。近年来,中国妇女权益保障不断完善,女性地位日益提高,千千万万女性展现出了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风采。但也不必讳言,在传统观念影响和企业成本驱使下,社会上歧视女性,特别是在就业上歧视女性的现象仍较普遍。
  李克强总理3月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就业时就提到,“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在全国两会开幕前的几天,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刚刚联合发布一则通知,要求依法禁止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强调“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闲置生育作为录用条件”。这些都表明了当今女性就业歧视没有消除,女性生育权益保障与就业发展权利受限的矛盾仍很突出,包括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段得不到保护,一些侵犯妇女权益、妇女发展的现象仍然存在。
  “她经济”是市场经济规律决定的,而“她权益”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刚性要求。如果只有“她经济”而没有“她权益”,对女性同胞来说是不完整的,也是不公平的。“她经济”需要繁荣,但不能掩没了“她权益”。换言之,“妇女节”的本义不能抛弃。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除了呼吁女性同胞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外,还得靠政府部门通过完善的法规、刚性的执法,清除各种不利于妇女权益保障的“潜规则”,切实为她们提供展现新时代女性风采的奋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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