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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通知
严禁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乱收费
  本报讯(记者吴延军)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坚决查处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强制纳税人购买增值服务等行为,存在乱收费行为或被取消服务资格。
  《通知》指出,进一步加强第三方涉税服务收费监管,对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确保减税降费的真金白银真正落到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税务总局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31日,迅速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整治。
  《通知》要求,在近期已开展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清理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深入梳理第三方涉税服务收费情况,彻底摸清收费的项目、标准等,细致排查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
  同时,重点排查是否仍存在第三方平台违反自愿原则强制纳税人购买增值服务;是否存在服务单位借销售税控专用设备或维护服务之机违规捆绑销售设备、软件、其他商品;是否存在第三方利用垄断地位乱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对全面排查中发现存在乱收费行为的,《通知》指出,要会同相关部门迅速采取约谈、责令限期改正、降低信用等级、取消服务资格等措施坚决予以整治。
  在专项排查整治期间,税务总局在北京12366纳税服务中心设立第三方涉税服务乱收费问题举报投诉专席,各省税务机关也要相应设立。
  《通知》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对税务干部违规参与、干预、诱导纳税人选择第三方涉税服务机构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通知》明确,一旦查出税务干部与第三方有利益关联,要坚决清除出税务系统;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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