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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亿元减负红包7月落地
消费者能得到哪些实惠
  继增值税减税和社保缴费比例与基数调整之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出总量高达3000亿元规模的降费新举措,这些降费举措,既有针对个人的,也有针对企业的,在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减负红利也会传导到消费者,促进内需、扩大消费。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今年降低政府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措施,进一步为企业和群众减负;决定下调对进境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促进扩大进口和消费。
  全年减负超3000亿元
  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会议决定,从7月1日起,减免不动产登记费,扩大减缴专利申请费、年费等的范围,降低因私普通护照等出入境证照、部分商标注册及电力、车联网等占用无线电频率收费标准,并要求必须有明显降费,比如车库、车位等不动产所有权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550元降为80元,商标续展注册费收费标准由1000元降为500元。
  会议还决定,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降低一半。至2024年底,对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并授权各省(区、市)在50%幅度内对地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减征此项收费。
  同时,对产教融合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落实按投资额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
  会议还确定了降低移动网络流量和中小企业宽带资费全年约1800亿元、降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下浮铁路货物执行运价、减并港口收费、取消公民身份信息认证收费等措施。
  这系列减费举措,既包含行政事业性收费(向公民提供特定公共服务时收取相应的费用,如不动产登记费、因私普通护照等)、政府性基金(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如民航发展基金等),也涉及到部分公用事业收费(如移动网络流量和中小企业宽带资费、一般工商业电价等),牵涉的举措颇多。这些措施实施后,全年将为企业和群众减负3000亿元以上。
  对于3000亿元的减负规模,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分析称,今年全国预计减税降费规模近2万亿元,“主菜”是减税,3000亿元虽然与2万亿的总盘子相比占比不大,但是意义非常重大,可以减轻很多行业和个人的成本负担,由此也将刺激消费,稳定预期。
  何代欣表示,长期以来,政府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为公共服务提供了一些资金保障,但这些收费的定价标准应当随时间推移而有所变化。近些年来,随着规模效应逐渐显现,这些收费的固定成本得到一定程度的摊销,也就是说政府等部门提供这些服务的成本相应下降。
  何代欣认为,在全面减税降费的过程中,确实有必要下调公共服务类收费,这有利于让老百姓更多地享受到减负红利。
  而7月1日起,将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降低一半。这意味着含在机票中的民航发展基金,俗称的“机场建设费”将减半征收,比如国内航班的机场建设费将从50元/次降到25元/次。
  此前,围绕机场建设费的争论不少。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表示,政府性基金一般都是为了特定用途而设立,像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民航发展基金等,都是为重大基建项目筹措资金的,这些基金的管理更趋规范。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还需要提高基金的透明度,包括基金预计要筹措多少钱、征收多少年、为何设定当前征收标准、贷款是否还清、是否有必要延续等,都有必要让公众知晓。
  “这些降费举措,既有针对个人的,也有针对企业的,都是比较实在的利好。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商品或服务价格下降,红利会传导到消费者,会促进内需、扩大消费。”乔宝云表示。
  “前期推出的增值税减税和社保缴费比例与基数调整,预计将为企业减负2万亿元,时隔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出总量高达3000亿元规模的降费新举措,无疑会让企业更加坚定投资发展信心。”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表示,此次降费举措覆盖多个领域,力求帮助企业进一步降低成本,减轻企业经营负担,让企业对“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有切实获得感,“特别是其中一些收费项目的减免,不仅可以降低企业成本,而且可以激发相关领域的创新创业活力”。
  海淘进口税降低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通过了一项有助于促进消费的降税举措,从4月9日起,调降对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其中,食品、药品等商品税率由15%降至13%;纺织品、电器等由25%降为20%。
  根据1994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对准许应税进口的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按照“行邮税”税率征收进口税。
  “行邮税是合并征收的进口税,包含了进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这是一种简化计税办法。”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
  行邮税的出台,是为了照顾个人进口自用物品的合理需求。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办公室合伙人吕友臣表示,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免征进口税。超过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收物品进口税,即行邮税。超过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物品应当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依据海关总署2010年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对于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按行邮税征税。
  从现实来看,出国旅游的公民入境时携带的行李,多数并未征收行邮税。当然,对于跨境采购的“代购”来说,若超标准携带相应商品入关,部分被海关抽查发现后,也面临高额罚款。
  一些正规海淘商家,从海外给中国境内消费者寄送包裹时,会向海关报关、并缴纳行邮税。行邮税的降低,无疑有利于这些正规的海淘行为。
  在2018年11月份,行邮税曾经下调过一次,税率从15%、30%和60%三档调整为15%、25%和50%。4月9日再次下调行邮税,无疑有利于减轻进口环节税负,能促进进口,利好海淘消费等。周潇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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