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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枣庄分行稳步提升增值税抵扣率
  本报讯(马洪海孙黎明)自“营改增”税制实施以来,工行山东省枣庄分行从法规宣传引导、加强财务审核、定期分析督导入手,强化精细管理,严把费用支出管理关口,优先选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确保进项税额足额抵扣,以有效减少成本费用支出。
  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增值税专票开具意识。该行通过内部NOTES网、微信等各种宣传途径,引导员工进一步了解增值税税制下进项税可抵扣的种类、项目、税率,开具专票应提供的信息,在具体业务中,要求将开具专票应提供的信息,拍照、保存到手机上,做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开尽开;要求各项业务经办人,在含税金额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选择税率高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合作;在税率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选择价格低的销货方合作;对不具备自行开具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要求其到税务局代开专票;对能开具却不开具专票的销货方,果断取消与其业务往来;对营改增后所有新签订的合同,要求注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凡合同中未注明的,均视同为含增值税金额。
  强化财务流程审核,严格控制专票以外票据报账。在财务报账时,经办人员严格按照增值税法细致审核专票内容与税率,是否与税法所规定的项目内容、增值税率一致。特别是在使用权资产(租赁)增值税率管理上,严格把控使用权资产(租赁)商用及民用的税率,与工行签约的网点一律视同为商用税率,并要求新签约使用权资产(租赁)合同明确增值税专票及执行商用税率,如果不符,坚决拒收;对应开未开专票的,坚决退回,不予报账。对修理费、燃油费、专线费、印刷费、广告费等各项财务开支事项,在生产经营环节流转内的均要求全额增专,杜绝在增值税抵扣环节的“跑冒滴漏”。
  定期开展分析督导,保障经营效益实现最大化。在季末、年中分别对财务开支项目、成本费用进行逐科目筛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查找抵扣率降低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措施,引导、促使业务经办部门尽量取得专票,提高专票使用率、专票抵扣率,提高增值税抵扣率并有效降低营业费用成本支出,确保进项税额充分、足额抵扣降低成本支出。同时充分利用好国家惠企税务政策,有效降低费用成本支出,追求经营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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