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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发文确保“降费不降待遇”
5月起,各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降至16%。近日,黑龙江、四川、天津、安徽、河北等十余个省市的降低社保费率方案陆续公布,除顶格执行降费率措施外,还提出了全口径计算缴费基数、加快省级养老金统筹等措施。不过,降费率为企业减负的同时,也为养老金的收支矛盾增加了不确定性。
5月1日,我国最大规模的社保降费启动。针对降低社保基数可能会对低收入者的社保待遇产生的不利影响,人社部等四部门发文要求确保社保待遇不受影响。
4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出,各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省内单位缴费比例不统一的,高于16%的地市可降至16%;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
多地顶格下调企业社保缴费比例
调低社保基数是此次社保降费的一大亮点。通知要求,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
通知提出,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为保证新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提出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措施,并加强对各地的指导。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表示,如果参保者按照实际工资来缴费则不会受到影响,但如果参保者是按照缴费基数的下限来缴费的,从理论上来说会受到影响,因为计发公式中个人的指数化工资是与缴费工资挂钩的。
张盈华认为,四部门提出的这一过渡性安排能够稳定可能受到影响的这部分人的养老待遇,降低缴费基数对养老待遇的影响应该能够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内逐步消化。
同日,广西、安徽、河北三省分别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了当地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方案的举措,三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均将调整至16%。
据了解,除上述三省外,已有河南、云南、黑龙江、四川、湖南、天津、山西、江西、吉林等省市先后公布了省级社保降费实施方案,企业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从原来的20%或19%不等一次性降至了16%。
同时上述各地还按照国务院印发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对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5月起,将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指标,进一步降低最低缴费标准,为企业减负。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曾表示,上述举措实施到位后,预计2019年全年可减轻社保缴费负担3000多亿元。
“费率降低以后,也就是说企业参保的门槛降低了,不仅可以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发展的后劲,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所以能够将更多的职工纳入到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来,形成企业发展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游钧表示。
多举措保障职工待遇不降
值得注意的是,在各地公布的方案中,均提到将“加快推进养老金省级统筹”。
按照国家要求,各省要在2020年底前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4月29日四部委下发的通知指出,人社部、财政部还将印发关于推进省级统筹的具体指导意见。
从缴费比例下调,到省级统筹推进,伴随着整个社保体系改革的问题,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冯俏彬认为,“一方面要保障企业税负不上涨,另一方面也要保障职工的待遇不下降,这两点是要协同的”。
“在全面落实好降费政策的同时,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措施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如:继续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支持做大做强社保基金,让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积极稳妥开展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等。”财政部社保司司长符金陵表示。
例如,在养老金投资运营方面,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认为,今年还会有更多省份开展养老金委托投资,投资规模也将继续扩大。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透露,2019年和2020年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的省(区、市)名单已经明确,截至一季度末,已有6248.69亿元到账投资运营。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则建议,在目前统账结合的制度设计下,可以借鉴住房公积金的模式,做大养老金个人账户,相对缩小社会统筹账户。降费之后,将企业缴费的16%划出8个百分点放到个人账户,使个人账户资金基数大增,加之8.31%的记账利率——这一利率远远高于银行理财、甚至高于部分P2P产品收益率——以此建立“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激发参保人员的缴费积极性,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内生”动力。陶凤
5月1日,我国最大规模的社保降费启动。针对降低社保基数可能会对低收入者的社保待遇产生的不利影响,人社部等四部门发文要求确保社保待遇不受影响。
4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出,各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省内单位缴费比例不统一的,高于16%的地市可降至16%;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
多地顶格下调企业社保缴费比例
调低社保基数是此次社保降费的一大亮点。通知要求,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
通知提出,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为保证新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提出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措施,并加强对各地的指导。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表示,如果参保者按照实际工资来缴费则不会受到影响,但如果参保者是按照缴费基数的下限来缴费的,从理论上来说会受到影响,因为计发公式中个人的指数化工资是与缴费工资挂钩的。
张盈华认为,四部门提出的这一过渡性安排能够稳定可能受到影响的这部分人的养老待遇,降低缴费基数对养老待遇的影响应该能够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内逐步消化。
同日,广西、安徽、河北三省分别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了当地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方案的举措,三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均将调整至16%。
据了解,除上述三省外,已有河南、云南、黑龙江、四川、湖南、天津、山西、江西、吉林等省市先后公布了省级社保降费实施方案,企业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从原来的20%或19%不等一次性降至了16%。
同时上述各地还按照国务院印发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对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5月起,将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指标,进一步降低最低缴费标准,为企业减负。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曾表示,上述举措实施到位后,预计2019年全年可减轻社保缴费负担3000多亿元。
“费率降低以后,也就是说企业参保的门槛降低了,不仅可以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发展的后劲,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所以能够将更多的职工纳入到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来,形成企业发展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游钧表示。
多举措保障职工待遇不降
值得注意的是,在各地公布的方案中,均提到将“加快推进养老金省级统筹”。
按照国家要求,各省要在2020年底前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4月29日四部委下发的通知指出,人社部、财政部还将印发关于推进省级统筹的具体指导意见。
从缴费比例下调,到省级统筹推进,伴随着整个社保体系改革的问题,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冯俏彬认为,“一方面要保障企业税负不上涨,另一方面也要保障职工的待遇不下降,这两点是要协同的”。
“在全面落实好降费政策的同时,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措施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如:继续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支持做大做强社保基金,让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积极稳妥开展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等。”财政部社保司司长符金陵表示。
例如,在养老金投资运营方面,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认为,今年还会有更多省份开展养老金委托投资,投资规模也将继续扩大。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透露,2019年和2020年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的省(区、市)名单已经明确,截至一季度末,已有6248.69亿元到账投资运营。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则建议,在目前统账结合的制度设计下,可以借鉴住房公积金的模式,做大养老金个人账户,相对缩小社会统筹账户。降费之后,将企业缴费的16%划出8个百分点放到个人账户,使个人账户资金基数大增,加之8.31%的记账利率——这一利率远远高于银行理财、甚至高于部分P2P产品收益率——以此建立“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激发参保人员的缴费积极性,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内生”动力。陶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