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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保监局加强票据业务监管
  强化资金审查、贸易背景审查等五方面规范
  本报讯(记者邹曼红)近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票据业务的监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重点从资金审查、贸易背景审查、商业承兑汇票业务、高比例担保票据业务以及跨省异地票据业务等五个方面强化规范整治。
  《意见》强调,承兑业务担保资金不得来源于贷款或其他债务性资金、直贴资金,同时《意见》明确规定,严格禁止票据直贴业务资金违规回流至贴现申请人任一前手,对于存在违规回流情形的,机构不得为同一贴现申请人办理新增业务。
  《意见》从客户准入审查、贸易背景资料审查以及限额管理等三个方面细化了贸易背景审查要求,自客户准入环节起杜绝虚假贸易背景票据业务,重点打击空壳中介公司。
  《意见》对银行业机构商业承兑汇票业务进行规范,提出建立严格的授信企业准入标准,实行名单制管理,全面加强商票客户准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空壳企业、高风险企业和套利企业挤占金融资源等。
  《意见》严格禁止银行业机构通过高比例担保票据业务违规调节资产质量、吸收存款或接续到期理财产品。
  《意见》对跨省异地票据业务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范,要求银行业机构完善异地客户承兑、直贴业务机制,划定异地客户范围,建立严格的客户准入标准,实施动态调整的名单制管理,减少上述机构对金融资源的挤占,有效净化票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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