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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层再放“大招”
  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有了详细施工图。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简政放权、公正监管、优化服务等方面了列出67条具体举措。
  根据《方案》,今年9月底前将公布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形成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缩减清单事项,以服务业为重点试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同时,《方案》还提出了压减许可、证照分离、开展降低融资收费专项清理等具体举措。
  放宽准入+证照分离
  从2016年试点到2018年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去年12月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大幅缩减了177项管理事项,具体管理措施减少了288条。
  不过,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6月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清单事项仍然偏多,清单之外的障碍也还不少。现在中央和地方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中,还有不少是不必要的。”
  目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事项共151项、581条具体管理措施。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林念修6月28日提到:“大力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今年要把工业生产许可证种类再压减一半以上,中央层面再取消下放50项以上行政许可。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修订工作。”
  以上提法在此次国办发的《方案》中均有所体现。在25条瞄准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的具体举措中,涉及到今年9月底前修订形成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及今年底前研究提出50项以上拟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
  准入松绑后,还需要为市场主体铺好路。李克强指出,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准入不准营”的情况依然存在。企业拿了营业执照以后,往往还有很多证件要办、不能马上开业。李克强强调,这几年推行的“证照分离”改革,对解决这个问题是有成效的,下一步要继续推进,重点是“照后减证”。
  对此,《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2019年底前压减到5个工作日以内,有条件的地方要压减到3个工作日以内。
  同时,2019年底前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启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将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2020年下半年在全国推开。
  “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
  既要放权,又要管好。创新监管方式,也是此轮改革的重点。在2018年重点任务完成的基础上,2019年的《方案》更为具体且有针对性。
  近几年,随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推行,执法效果有了明显改善。不过,由于部门地方监管部门担心因未抽查到的市场主体出问题被问责,一边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边还在坚持传统的巡查监管,加重了企业负担。
  对此,《方案》明确,以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并要求,2019年底前对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论证,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
  随着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对互联网平台经济的监管仍有待探索。对此,《方案》重申将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营商环境中心主任刘哲表示,平台经济的发展特点与传统产业有着很大不同,支持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要有针对性的新举措。平台经济技术含量高的同时,也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需要构建一个友好的监管环境和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监管不能简单采取“一刀切”的方式,需要给予一定的政策容忍度和适当的试错空间。同时,提升监管的效能和前瞻性,营造一个包容有序,又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9月底前实施
  放管结合,服务优化。李克强在“放管服”会议上指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努力方向。
  “必须看到,我们与国际顶尖营商环境仍存在一定距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表示,在当前国际经贸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中国经济要提高国际竞争力,必须在“放管服”改革上有更大突破、在营商环境改善上有更大作为。
  根据《方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望于9月底前公布实施。国家发改委法规司近期曾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专题会议,听取地方和有关人士的意见建议。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立峰表示,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是吸引力、竞争力,更是创造力、驱动力,要鼓励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开展差异化探索,推出更多各具特色的创新举措,同时要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努力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统一。
  对此,《方案》也表示,要进一步加大向地方放权特别是综合授权的力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推进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地方的立法实践看,目前已有天津、辽宁、吉林、山东等不少省份在推进地方性营商环境法规的制定工作。陶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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