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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印发通知
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
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
  本报讯(记者罗思)日前,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等六部委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指出要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形成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对象包括产教融合型城市、产教融合型行业,以及产教融合型企业。《通知》提出试点支持政策,要落实组合投融资和财政等政策激励,强化产业和教育政策牵引。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试点城市自主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先布局建设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对建设成效明显的省份和试点城市予以动态奖励。完善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债券融资、开发性金融等组合投融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对重大项目跟进协调服务,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以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或举办职业院校。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按规定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试点企业深化产教融合取得显著成效的,按规定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并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全面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可适用的各项财税、投资、金融、用地、价格优惠政策,形成清单向全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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