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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护理政策落地遭遇三道坎
  目前,已有10多个省份推出子女带薪护理生病老人政策,各省份都规定了子女带薪护理需满足“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的条件,各地的护理时间通常在15天左右。
  尽管该政策受到普遍认可,但现实中不少人遭遇护理时间难申请的尴尬。在湖北一家私营企业上班的马女士表示,需要哪些证明、走什么样的程序都不清楚;福建作为最早将带薪护理列入法规的省份,在福州一家医疗设备经营企业工作的张敏表示,其公司从未宣导过带薪护理政策。
  调查发现,带薪护理生病老人政策落地难与执行、监督等多个环节有关。
  ——条款缺乏细则,企业选择性忽视。今年上半年,四川王女士的母亲生病住院,她按照《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规定申请一周护理时间。但其所在单位却以条例规定了前置条件——“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为由,要求王女士出具“母亲不能自理”的证明。王女士无奈地说,医院无法出具这个证明,“而仅凭我一张嘴说,公司又根本不相信”。
  ——地方性法规限制多,难落地。根据广州市出台的规定,只有父母、独生子女本人户籍均在广州的才能享受政策,非户籍老人被排除在外。因此,大量“新广州人”因父母户籍在原地无法享受该政策。在广州工作的张瑶说,父母住在邻省湖南,两个小时高铁就能到,但她从未享受过政策。与之类似,老年人在福建而其独生子女在没有相关规定的省份工作的,也无法享受带薪护理政策。
  ——无硬约束,落实打折扣。在广州某商业银行工作的唐女士说:“一说要请假公司就拿年假抵扣。”武汉大学城市安全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尚重生表示:“地方出台的相关条例、规章多是倡导、呼吁性质,没有硬约束,导致执行不力。”
  广州市老龄办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实际操作中,有的用人单位以程序不明晰为由,变相拒绝员工的请求;有的用人单位担心让独生子女享受政策引起非独生子女的不满,干脆“一刀切”不执行。
  浙江省社会学会会长杨建华表示,各地出台带薪护理生病老人政策顺应老龄化社会的需求,是文明进步的体现。一方面,要在全国更多的地方推行;另一方面,要推动已出台的政策落到实处,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的配套,监督用人单位的执行情况。
  专家认为,在操作层面应进一步明确带薪护理生病老人政策相关细则。比如,如何确认独生子女身份以及父母住院情况;员工不能正常享受政策如何维权;单位长期不落实政策相关部门如何监督、处罚等等。(摘自新华网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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