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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出手监管ETF超额换购
  不得高于跟踪指数所占权重
  本报讯(记者陈平)对于上市公司股东超额换购公募ETF大额减持,以至于净值大幅跑输基准的情况,近日,证监会出台相关窗口指导,具体要求是:成立时股东所换购的比例不能超过上市公司在该ETF所跟踪指数的权重,同时换购股东要遵守证监会对于减持的相应规定。
  所谓ETF换购,是指在ETF基金的募集期内,持有某只ETF基金成分股的股东,以所持成分股直接换取该ETF基金份额的投资方式。简单来讲,就是一只股票去交换一篮子股票,因为ETF的申购与赎回都是“以物换物”进行,申购和赎回对应的均是一篮子股票,这也正是ETF基金不同于其他类型基金的特征。
  ETF市场发行火热,已经激起众多上市公司股东的兴趣,截至10月31日,年内已有超50家上市公司的股东通过“ETF换购”减持,累计变现金额已经超过200亿元。10月份以来,亦有多家上市公司股东通过正在募集的ETF基金参与换购。
  目前证监会正在制定减持新规,可以预见的是,股东通过ETF大额换购进行减持的热潮会得到一定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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