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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联规范信用卡代还,打击面有多宽?
□经平
  2019年11月18日晚间,银联业管委发布《关于开展收单机构信用卡违规代还专项规范工作的通知》,首次对“代还”进行点名。
  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即“专委会”)曾于2018年5月7日,发布《“全国互联网金融阳光计划”第三十九周报告-互联网金融新业态风险巡查公告》,提出信用卡代还的三种模式:“套现贷”模式、平台代偿模式和信用卡套现模式。
  笔者从《通知》中提取了“时间差”、“虚构交易”、“循环”等关键词,结合《巡查公告》提出的模式及分类,将三类模式的特征归纳如下:
  模式一与模式三具有共同特征:利用时间差,由平台扮演POS机的角色,将资金刷出后返还给持卡人,且循环操作。由于存在“刷卡”这个动作,背后又没有真实消费场景的支撑,因此在模式一和模式三下,交易必然虚构。
  而模式二的“代偿”,平台只进行一个动作:“垫还”,其本质为一种债权的转移。因此在模式二中,并不存在“刷卡”这个交易动作。
  因此,笔者认为,信用卡违规代还的“违规”二字,重点所指代的为“套现贷”模式和信用卡套现模式。这两种实施“刷卡-代还”模式从而牵扯到的收单机构,是银联此次重点规范的对象。
  “套现贷”模式与信用卡套现模式,均依靠虚构交易、循环套现的方式进行造假。由于实施了“刷卡”这个动作,背后必然牵连到收单机构,一些造假方式十分低劣:虚假交易通常存在交易金额异常、交易时间频率异常、交易行业为低费率行业等特征。在“刷卡-返现”的操作中,平台和持卡人倾向于更少的“刷卡手续费”,因此会更偏好减免类商户,严重占用及浪费发卡行资源,本质上与此前的“套码”、“跳码”如出一辙。
  银行卡收单行业的核心收入即为“刷卡手续费”,市场参与主体包括发卡机构、收单机构,银联或网联、交易商户等。近年来,收单行业利润日趋收窄且竞争加剧,出于利益驱使,一些收单机构对“网售POS机”、“虚假商户”、“套现”等视而不见,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收单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一是对持卡人构成风险,包括持卡人被盗刷的账户安全风险,以及个人隐私信息被泄露的风险等;
  二是对发卡行构成风险,信用卡违规代还具有借新还旧、循环滚动的特征,通过账单延后埋藏持卡人当前的真实信用情况,使得风险在不断延后中积累和加剧;
  三是对正常金融秩序形成冲击,一些代还产品利率早已超过红线,甚至夹杂诈骗、洗钱等非法犯罪行为。
  笔者认为,银联此举背后的重点意在打击由虚假商户构成的产业链。从收单一侧端切断信用卡违规代还的业务风险,与此前央行85号文等监管措施形成联动效应。收单机构不应当存在任何侥幸心理,而是应当主动拥抱合规、自查自纠,及时清理与信用卡违规代还的业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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