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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金融局局长的反思:
为什么P2P不是好的金融创新
   “监管手段跟不上的时候,一定要审慎创新,监管机构要更多用科技武装自己。”12月11日,国务院参事室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杰在2019中国(深圳)金融科技全球峰会上表示,金融创新好坏标准衡量有三项,是否降低成本、是否提高效率、能否持续。
  他说,反思一下P2P,是否提升效率,毫无疑问是秒批,提高了效率;P2P是否降低了成本,名人代言、手续费、催收导致内部收益率必须很高,没有降低成本;模式能否持续,P2P没有缓释机制。
  近年来,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带来了金融业的巨大变革和创新,而科技在自由发展中所带来的风险也正成为行业的关注点。
  “创新过度会带来三大难题:复杂性、透明性、风险。”何杰说,历史经验显示非法集资偿还率一般10%左右,业内希望网贷平台良性退出。但是,P2P没有社会公众、投资人表达意见的规则。为此,深圳等地参照制定良性退出指引,建立网络表决系统。同时,必须有相应的三个制度:清场核资指引;知情人举报制度;失信惩戒指引。
  在P2P监管科技方面,深圳金融办和腾讯联合发布灵鲲金融安全大数据监管平台,导入政府数据、社交数据;深圳市公安局上线金融风险防控预警系统“深融系统”。此外,深圳网贷良性退出的网络表决,试点了三项金融科技技术:区块链、投资人表决时的人脸识别、自动催投技术。
  “金融局去年信访案件将近5万件,要靠人工回复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深圳为此开发信访助手。”何杰说,借鉴银监会非现场监管经验,开发了报表和实时监控系统自动导入。
  何杰表示,需要特别强调金融科技的职业伦理和道德素养,一定要负责任的金融创新,不能以便利化商事登记要求改革金融业。
  他认为,科技应用到金融后产生一系列问题,例如数据安全、隐私保护、数据过度开发等,监管已经关注到。此外,大数据杀熟,过度消费就敢给高信用评分借款。“这是不是正确,需不需要大家一起思考。”
  “伦理道德和心灵建设非常重要,制度不是万能的,任何制度都有漏洞,各大银行的制度都有,为什么每年都发生惊天大案,心灵建设才是永恒的。”
  (摘自12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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