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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堵塞消防通道行为应严惩
  12月2日晚,辽宁沈阳一商住楼外墙保温材料发生大火,25层楼体烧焦。据悉,原本只是五楼的一户窗口外墙保温层起火,由于离楼体最近的消防通道被停放的车辆堵塞,未能在初期阶段控制火情,分钟火就窜到了楼顶。而堵塞消防通道的车主面对质疑理直气壮:“楼上着火跟我有关系吗?”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车主进行调查。
  堵塞消防通道就等于阻止生命救援,其危害性比高空抛物可能还要严重。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发文明确了高空抛物“入刑”。相比之下,根据《消防法》的规定,个人堵塞消防通道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与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相比差距太大。
  从近年来的公开报道来看,“消防通道被堵”已成为一个高频词。这种现象与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小
  区停车位规
  划不足、居民
  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不高等有关,也与法律惩处力和震慑力不足有关。因此,必须及时完善《消防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一方面,对堵塞消防通道加大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认真研究是否有必要像治理高空抛物一样,把堵塞消防通道这一高危高发行为纳入刑法惩治范围。(摘自《工人日报》
  张海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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