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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调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方向
本报讯(记者邹曼红)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意见》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金融供给与需求之间不平衡不适应的矛盾日益凸显,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面临多重挑战。
《意见》指出了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即坚持回归本源、坚持优化结构、坚持强化监管、坚持市场导向、坚持科技赋能。
《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金融结构更加优化,形成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保险机构体系。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产品开发能力明显增强,形成有效满足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体系。信贷市场、保险市场、信托市场、金融租赁市场和不良资产市场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处置,银行保险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具体来看,《意见》指出,要推动形成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保险机构体系,包括优化大中型银行功能定位、增强地方中小银行金融服务能力、强化保险机构风险保障功能、积极推动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发展、培育非银行金融机构特色优势等。
《意见》提出,发挥银行保险机构在优化融资结构中的重要作用。银行保险机构要健全与直接融资发展相适应的服务体系,运用多种方式为直接融资提供配套支持,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同时,有效发挥理财、保险、信托等产品的直接融资功能,培育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改善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各类健康和养老保险业务,多渠道促进居民储蓄有效转化为资本市场长期资金。鼓励各类合格投资机构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
在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方面,《意见》表示,深化银行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落实金融业对外开放重大举措,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按照内外一致原则,公平对待境内外各主体,放宽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市场准入条件和业务范围。
与此同时,引进先进国际专业机构。吸引财富管理、不良资产处置、专业保理、消费金融、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领域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境内市场。支持银行保险机构“走出去”。
在精准有效防范化解银行保险体系各类风险方面,《意见》表示,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银行保险机构要落实“房住不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金融监管要求,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抑制居民杠杆率过快增长,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在增强地方中小银行金融服务能力方面,《意见》强调,城市商业银行要建立审慎经营文化,合理确定经营半径。农村中小银行要坚持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农村信用联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继续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银行发起设立等。
精准有效防范化解银行保险体系各类风险则包含积极稳妥推进问题金融机构处置、有序化解影子银行风险、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大力整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等。
在备受关注的问题金融机构处置方面,《意见》提到,注重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压实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责任。推动制定并实施恢复与处置计划,把握强化市场纪律、防范道德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之间的平衡。
《意见》指出了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即坚持回归本源、坚持优化结构、坚持强化监管、坚持市场导向、坚持科技赋能。
《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金融结构更加优化,形成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保险机构体系。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产品开发能力明显增强,形成有效满足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体系。信贷市场、保险市场、信托市场、金融租赁市场和不良资产市场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处置,银行保险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具体来看,《意见》指出,要推动形成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保险机构体系,包括优化大中型银行功能定位、增强地方中小银行金融服务能力、强化保险机构风险保障功能、积极推动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发展、培育非银行金融机构特色优势等。
《意见》提出,发挥银行保险机构在优化融资结构中的重要作用。银行保险机构要健全与直接融资发展相适应的服务体系,运用多种方式为直接融资提供配套支持,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同时,有效发挥理财、保险、信托等产品的直接融资功能,培育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改善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各类健康和养老保险业务,多渠道促进居民储蓄有效转化为资本市场长期资金。鼓励各类合格投资机构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
在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方面,《意见》表示,深化银行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落实金融业对外开放重大举措,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按照内外一致原则,公平对待境内外各主体,放宽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市场准入条件和业务范围。
与此同时,引进先进国际专业机构。吸引财富管理、不良资产处置、专业保理、消费金融、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领域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境内市场。支持银行保险机构“走出去”。
在精准有效防范化解银行保险体系各类风险方面,《意见》表示,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银行保险机构要落实“房住不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金融监管要求,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抑制居民杠杆率过快增长,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在增强地方中小银行金融服务能力方面,《意见》强调,城市商业银行要建立审慎经营文化,合理确定经营半径。农村中小银行要坚持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农村信用联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继续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银行发起设立等。
精准有效防范化解银行保险体系各类风险则包含积极稳妥推进问题金融机构处置、有序化解影子银行风险、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大力整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等。
在备受关注的问题金融机构处置方面,《意见》提到,注重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压实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责任。推动制定并实施恢复与处置计划,把握强化市场纪律、防范道德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之间的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