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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
本报讯(记者吴延军)3月31日,财政部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下文简称《操作指引》),规范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工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权益。
《操作指引》适用于所有PPP项目,包括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使用者付费项目。各参与方应当按照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物有所值、风险分担、诚信履约、按效付费等原则开展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
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编制PPP项目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报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PPP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其中,总体绩效目标是PPP项目在全生命周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是根据总体绩效目标和项目实际确定的具体年度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应当具体、可衡量、可实现。
《操作指引》要求,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定期开展PPP项目绩效监控,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负责日常绩效监控,对项目日常运行情况及年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的跟踪、监测和管理,包括目标实现程度、目标保障措施、目标偏差和纠偏情况等。
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在执行阶段结合年度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开展PPP项目绩效评价。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机构等在项目移交完成后开展PPP项目后评价。
《操作指引》明确,PPP项目绩效评价应符合以下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遵循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结合PPP项目实施进度及按效付费的需要确定绩效评价时点;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并接受监督。PPP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是按效付费、落实整改、监督问责的重要依据。
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项目实施机构应做好PPP项目绩效管理具体工作,并对PPP项目实施规范性、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
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应做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的日常管理和信息记录;积极配合开展PPP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操作指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主管部门依托PPP综合信息平台,加强PPP项目信息管理。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应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时提供和更新PPP项目绩效管理相关信息,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操作指引》适用于所有PPP项目,包括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使用者付费项目。各参与方应当按照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物有所值、风险分担、诚信履约、按效付费等原则开展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
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编制PPP项目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报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PPP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其中,总体绩效目标是PPP项目在全生命周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是根据总体绩效目标和项目实际确定的具体年度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应当具体、可衡量、可实现。
《操作指引》要求,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定期开展PPP项目绩效监控,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负责日常绩效监控,对项目日常运行情况及年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的跟踪、监测和管理,包括目标实现程度、目标保障措施、目标偏差和纠偏情况等。
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在执行阶段结合年度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开展PPP项目绩效评价。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机构等在项目移交完成后开展PPP项目后评价。
《操作指引》明确,PPP项目绩效评价应符合以下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遵循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结合PPP项目实施进度及按效付费的需要确定绩效评价时点;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并接受监督。PPP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是按效付费、落实整改、监督问责的重要依据。
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项目实施机构应做好PPP项目绩效管理具体工作,并对PPP项目实施规范性、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
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应做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的日常管理和信息记录;积极配合开展PPP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操作指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主管部门依托PPP综合信息平台,加强PPP项目信息管理。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应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时提供和更新PPP项目绩效管理相关信息,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