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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网贷”堵“偏门”
本报综合报道针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监管进一步加强。
3月17日,银保监会、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
《通知》禁止小贷、非持牌机构对大学生放贷,不得向第三方机构发送借款学生信息,不得非法泄露、曝光、买卖借款学生信息。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
禁止非持牌机构向大学生放贷
近年来,“为治青春痘广西一学生背上近万元贷款警方已介入调查”、“好多学生为了买苹果去贷款和分期付款”“爱豆今天官宣了一个价位挺高的代言产品,很多盲目追星的学生粉丝就是会贷款购买”等新闻层出不穷,社会公众对大学生贷款多有热议。
此次发布的《通知》要求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放贷行为,小贷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未经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对于非持牌机构,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或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通知》提出要严守风险底线,审慎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建立完善相适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预警机制,加强贷前调查评估,重视贷后管理监督,确保风险可控。允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开发针对性、差异化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遵循小额、短期、风险可控的原则,严格限制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和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总业务规模,加强产品营销管理,严格大学生资质审核,提高资产质量。
另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合作机构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线上精准营销,在校园内开展的线下营销宣传活动需事先向营销地监管部门报备,并就开展营销活动的具体地点、日期、时间和活动内容提前告知相关教育机构并取得该教育机构的同意,营销活动不得使用欺骗性、引人误解或诱导性宣传等不当方式,诱导大学生申请消费贷款。
联合贷款不得发送借款学生信息
对于互联网贷款中常见的联合贷款、助贷等贷款模式,《通知》亦作出规定,要加强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妥善管理大学生基本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机构发送借款学生信息,不得非法泄露、曝光、买卖借款学生信息。
在征信方面,要加强征信信息报送,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将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所有信贷信息及时、完整、准确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于不同意报送信贷信息的大学生,不得向其发放贷款。
对于贷款管理,《通知》要求,要严格贷前资质审核,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综合评估大学生征信、收入、税务等信息,全面了解信用状况,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通过电话等合理方式确认第二还款来源身份的真实性,获取具备还款能力的第二还款来源(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其贷款行为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严格把控大学生信贷资质。
要加强贷后管理,确保借贷资金流向符合贷款合同规定;妥善处理逾期贷款,规范催收管理,严禁任何干扰大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暴力催收行为;及时掌握大学生资金流动状况和信用状况变化情况,健全应对预案,确保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整体业务风险可控。
小贷、消费金融公司纳入整治
《通知》要求,各地在前期网贷机构校园贷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纳入整治范畴,综合运用网站监测、资金监测、现场检查、数据分析等各类手段,进一步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的监督检查和排查力度。同时,加大对非法放贷机构的排查和打击力度。
对于已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督促小贷公司制定整改计划,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严禁违规新增业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排查,限期整改违规业务,严格落实风险管理要求。对于排查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情节较重的机构,要严厉处罚、打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明确把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纳入整治监管范围,对一些全国性的互联网小贷公司冲击非常大,有部分小贷公司,大学生贷款占其比例超过6成。”广东小贷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徐北表示,不允许精准营销大学生群体,不能诱导大学生申请消费贷款,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和个人征信,贷后不能干扰大学生的正常生活,也有禁止过度消费的监管意图。
同时,《通知》指出,加大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营造良好校园环境。包括,各高校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阐述不良网贷危害、分析借贷“追星”等校园不良网贷案例,切实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诚信意识教育,教育学生在申请贷款时应如实提供信息,不得故意隐瞒学生身份,不得恶意骗贷、违约,珍惜个人征信记录,警惕网络贷款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对互金机构影响几何?
作为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以助贷作为主营业务的互金公司是否会受到影响?
“大学生市场早就已经不做了,”一位上海的互金行业从业人员表示“2018年、2019年开始,那个时候全行业都慢慢叫停了,那个时候很早就有政策了。”
一位深圳互金行业从业人员则表示,可能对有场景的消费贷款影响比较大。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指出,在此之前,监管机构对于现金贷的规范,实际已经强调不能诱导学生过度借贷。但他指出,对于现金贷的整顿,当时有两点不一样:第一,强调现金贷没有场景依托,第二主要针对非持牌机构。
陈文认为,实际上大量的金融科技公司,以前的非持牌机构转型做助贷后,帮助银行进入校园,原本校园贷存在的问题可能仍然广泛存在。“所以,包括追踪资金,这些互金公司帮助商业银行进入校园,从文件看也是进行了一些必要的规范。”陈文称。
上述上海互金行业从业人员提到,头部的互金公司受到的影响可能是风控会“收的更紧”,现在的现状是大学生肯定不做,但是存在有些人在进件(指借款申请进来,助贷平台开始纳入风控审核)的时候资料不全或者故意隐瞒的情况,有的企业还是放款,“有些业务体量特别大的平台是有这种问题的。”
3月17日,银保监会、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
《通知》禁止小贷、非持牌机构对大学生放贷,不得向第三方机构发送借款学生信息,不得非法泄露、曝光、买卖借款学生信息。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
禁止非持牌机构向大学生放贷
近年来,“为治青春痘广西一学生背上近万元贷款警方已介入调查”、“好多学生为了买苹果去贷款和分期付款”“爱豆今天官宣了一个价位挺高的代言产品,很多盲目追星的学生粉丝就是会贷款购买”等新闻层出不穷,社会公众对大学生贷款多有热议。
此次发布的《通知》要求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放贷行为,小贷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未经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对于非持牌机构,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或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通知》提出要严守风险底线,审慎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建立完善相适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预警机制,加强贷前调查评估,重视贷后管理监督,确保风险可控。允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开发针对性、差异化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遵循小额、短期、风险可控的原则,严格限制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和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总业务规模,加强产品营销管理,严格大学生资质审核,提高资产质量。
另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合作机构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线上精准营销,在校园内开展的线下营销宣传活动需事先向营销地监管部门报备,并就开展营销活动的具体地点、日期、时间和活动内容提前告知相关教育机构并取得该教育机构的同意,营销活动不得使用欺骗性、引人误解或诱导性宣传等不当方式,诱导大学生申请消费贷款。
联合贷款不得发送借款学生信息
对于互联网贷款中常见的联合贷款、助贷等贷款模式,《通知》亦作出规定,要加强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妥善管理大学生基本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机构发送借款学生信息,不得非法泄露、曝光、买卖借款学生信息。
在征信方面,要加强征信信息报送,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将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所有信贷信息及时、完整、准确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于不同意报送信贷信息的大学生,不得向其发放贷款。
对于贷款管理,《通知》要求,要严格贷前资质审核,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综合评估大学生征信、收入、税务等信息,全面了解信用状况,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通过电话等合理方式确认第二还款来源身份的真实性,获取具备还款能力的第二还款来源(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其贷款行为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严格把控大学生信贷资质。
要加强贷后管理,确保借贷资金流向符合贷款合同规定;妥善处理逾期贷款,规范催收管理,严禁任何干扰大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暴力催收行为;及时掌握大学生资金流动状况和信用状况变化情况,健全应对预案,确保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整体业务风险可控。
小贷、消费金融公司纳入整治
《通知》要求,各地在前期网贷机构校园贷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纳入整治范畴,综合运用网站监测、资金监测、现场检查、数据分析等各类手段,进一步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的监督检查和排查力度。同时,加大对非法放贷机构的排查和打击力度。
对于已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督促小贷公司制定整改计划,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严禁违规新增业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排查,限期整改违规业务,严格落实风险管理要求。对于排查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情节较重的机构,要严厉处罚、打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明确把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纳入整治监管范围,对一些全国性的互联网小贷公司冲击非常大,有部分小贷公司,大学生贷款占其比例超过6成。”广东小贷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徐北表示,不允许精准营销大学生群体,不能诱导大学生申请消费贷款,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和个人征信,贷后不能干扰大学生的正常生活,也有禁止过度消费的监管意图。
同时,《通知》指出,加大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营造良好校园环境。包括,各高校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阐述不良网贷危害、分析借贷“追星”等校园不良网贷案例,切实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诚信意识教育,教育学生在申请贷款时应如实提供信息,不得故意隐瞒学生身份,不得恶意骗贷、违约,珍惜个人征信记录,警惕网络贷款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对互金机构影响几何?
作为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以助贷作为主营业务的互金公司是否会受到影响?
“大学生市场早就已经不做了,”一位上海的互金行业从业人员表示“2018年、2019年开始,那个时候全行业都慢慢叫停了,那个时候很早就有政策了。”
一位深圳互金行业从业人员则表示,可能对有场景的消费贷款影响比较大。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指出,在此之前,监管机构对于现金贷的规范,实际已经强调不能诱导学生过度借贷。但他指出,对于现金贷的整顿,当时有两点不一样:第一,强调现金贷没有场景依托,第二主要针对非持牌机构。
陈文认为,实际上大量的金融科技公司,以前的非持牌机构转型做助贷后,帮助银行进入校园,原本校园贷存在的问题可能仍然广泛存在。“所以,包括追踪资金,这些互金公司帮助商业银行进入校园,从文件看也是进行了一些必要的规范。”陈文称。
上述上海互金行业从业人员提到,头部的互金公司受到的影响可能是风控会“收的更紧”,现在的现状是大学生肯定不做,但是存在有些人在进件(指借款申请进来,助贷平台开始纳入风控审核)的时候资料不全或者故意隐瞒的情况,有的企业还是放款,“有些业务体量特别大的平台是有这种问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