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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西宁门源路支行开展“3.15”宣传
  本报讯(冶秀梅)为积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提升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客户资金财产安全,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际,工行西宁城北门源路支行启动“3.15”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
  防电信诈骗知识宣讲。为到店客户宣讲常见电信诈骗手段及案例,如以代为炒股的方式实施诈骗,不法分子通常以某证券公司名义发布虚假股票内幕信息及走势,甚至制作虚假网页,以提供资金炒股分红的名义,欺骗金融消费者将资金转入其账户实施诈骗。以电话欠费的名义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冒充电信工作人员称事主身份信息被冒用办卡并欠费,主动帮助事主向“警方”报案,随后冒充警务人员让消费者将存款尽快转移到“安全账户”,以此实施诈骗。通过宣讲电信诈骗案例,让客户提高风险意识。
  普及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为到店客户宣讲国家层面关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具体规定,普及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包括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第全权,了解掌握相关规定,有助于金融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通过为客户宣讲电信诈骗常见案例及防范知识、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利等金融知识,提高客户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增强客户财产安全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帮助客户正确认识、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构建更加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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