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经济发展中的空域治理与法治完善
2026年04月01日
字数:1626
一、低空经济发展的政策背景与战略意义
低空经济现已成为国家重点布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政府重点打造的经济增长新引擎。在国家顶层设计的有力推动下,低空经济被赋予了拉动经济增长、培育新动能的重要使命,相关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产业发展进入快车道。从战略定位到具体部署,政策层面的持续完善为低空经济的稳步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对低空经济发展作出战略部署,强调要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保障低空经济朝着健康、规范的方向稳步前行。这一系列政策信号的密集释放,标志着低空经济已从概念探索阶段迈向系统推进阶段,成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低空经济的内涵特征与产业构成
低空经济以1000米以下、按需可拓展至3000米的低空空域为核心空间载体,以民用有人驾驶航空器和无人驾驶航空器为核心工具,通过开展载人运输、货物投递、农林防护、航空摄影、应急救援等低空飞行活动,辐射带动先进制造、信息通信、商业服务、公共管理、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其核心特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空间依赖性,以低空空域为基本依托;二是技术驱动性,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技术为支撑;三是产业融合性,能够跨行业、跨领域协同发展,形成完整的经济生态系统。从产业构成来看,低空经济涵盖上游的航空器研发制造、中游的运营服务与空域管理、下游的应用场景拓展等多个环节,产业链条长、带动效应强,具备成为万亿级新兴产业集群的潜力。
三、我国低空空域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低空飞行活动对空域使用的时效性和机动性要求较高,而现行空域管理体制难以有效满足这一需求。我国实行统一管制模式,涉及军方、民航等多个管理主体,职责交叉、协调不畅的问题较为突出。繁琐的审批流程与较长的审批周期,进一步加剧了空域管理服务与飞行需求之间的错位。与此同时,多头管理导致各主体信息不对称、权责边界模糊,容易造成监管盲区或重复监管,进一步制约了低空空域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此外,低空安全风险还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除传统航空安全风险外,数据安全风险也日益突出。低空飞行中,无人机等航空器易遭受网络攻击、数据篡改、信息泄露等安全隐患,尤其在城市密集区域、重要基础设施周边以及军事涉密区域上空飞行时,数据安全风险显著升高。同时,低空飞行活动还涉及隐私保护、噪声污染、公共安全等治理问题,对现有监管体系提出更高要求。
四、低空空域改革的核心方向与法治保障
推动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一方面,是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空域灵活使用体系,实现管理理念从“严格管控”向“科学配置”转变。从管理形态看,低空空域改革正朝着“简化审批、强化监管”的方向推进。在准入环节,优化空域使用审批流程,降低准入门槛,提升运行效率;在监管环节,依托协同监管机制和技术手段,推动监管方式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转型,实现安全与效率有机统一。另一方面,应健全低空飞行安全协同监管机制,推动飞行员管理由“报批制”逐步转向“报备制”,明确各方监管职责,通过机制、技术与手段创新,实现对低空飞行活动全过程、动态化、智能化监管,为低空经济发展营造安全、高效、有序的运行环境。
法治是低空空域改革的根本保障。当前,我国低空空域管理相关法律规范尚不健全,缺乏系统性的上位法支撑。为此,应加快制定出台《航空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低空空域的权利属性、管理体制、分级分类标准及开放共享机制,为低空空域资源的依法管理和高效利用提供坚实依据。同时,完善低空经济配套法规体系,涵盖飞行安全、数据保护、行业准入、责任认定等内容,形成层次清晰、协调统一的法治框架。
低空经济是技术革命催生的新兴业态,既是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试金石。其健康发展既需要技术创新和产业培育,更需要空域治理体系的系统优化与法治保障的持续完善。唯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空域管理改革,才能真正释放低空经济发展潜能,实现安全、有序、高质量发展。
作者:唐晶晶(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低空经济现已成为国家重点布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政府重点打造的经济增长新引擎。在国家顶层设计的有力推动下,低空经济被赋予了拉动经济增长、培育新动能的重要使命,相关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产业发展进入快车道。从战略定位到具体部署,政策层面的持续完善为低空经济的稳步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对低空经济发展作出战略部署,强调要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保障低空经济朝着健康、规范的方向稳步前行。这一系列政策信号的密集释放,标志着低空经济已从概念探索阶段迈向系统推进阶段,成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低空经济的内涵特征与产业构成
低空经济以1000米以下、按需可拓展至3000米的低空空域为核心空间载体,以民用有人驾驶航空器和无人驾驶航空器为核心工具,通过开展载人运输、货物投递、农林防护、航空摄影、应急救援等低空飞行活动,辐射带动先进制造、信息通信、商业服务、公共管理、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其核心特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空间依赖性,以低空空域为基本依托;二是技术驱动性,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技术为支撑;三是产业融合性,能够跨行业、跨领域协同发展,形成完整的经济生态系统。从产业构成来看,低空经济涵盖上游的航空器研发制造、中游的运营服务与空域管理、下游的应用场景拓展等多个环节,产业链条长、带动效应强,具备成为万亿级新兴产业集群的潜力。
三、我国低空空域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低空飞行活动对空域使用的时效性和机动性要求较高,而现行空域管理体制难以有效满足这一需求。我国实行统一管制模式,涉及军方、民航等多个管理主体,职责交叉、协调不畅的问题较为突出。繁琐的审批流程与较长的审批周期,进一步加剧了空域管理服务与飞行需求之间的错位。与此同时,多头管理导致各主体信息不对称、权责边界模糊,容易造成监管盲区或重复监管,进一步制约了低空空域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此外,低空安全风险还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除传统航空安全风险外,数据安全风险也日益突出。低空飞行中,无人机等航空器易遭受网络攻击、数据篡改、信息泄露等安全隐患,尤其在城市密集区域、重要基础设施周边以及军事涉密区域上空飞行时,数据安全风险显著升高。同时,低空飞行活动还涉及隐私保护、噪声污染、公共安全等治理问题,对现有监管体系提出更高要求。
四、低空空域改革的核心方向与法治保障
推动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一方面,是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空域灵活使用体系,实现管理理念从“严格管控”向“科学配置”转变。从管理形态看,低空空域改革正朝着“简化审批、强化监管”的方向推进。在准入环节,优化空域使用审批流程,降低准入门槛,提升运行效率;在监管环节,依托协同监管机制和技术手段,推动监管方式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转型,实现安全与效率有机统一。另一方面,应健全低空飞行安全协同监管机制,推动飞行员管理由“报批制”逐步转向“报备制”,明确各方监管职责,通过机制、技术与手段创新,实现对低空飞行活动全过程、动态化、智能化监管,为低空经济发展营造安全、高效、有序的运行环境。
法治是低空空域改革的根本保障。当前,我国低空空域管理相关法律规范尚不健全,缺乏系统性的上位法支撑。为此,应加快制定出台《航空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低空空域的权利属性、管理体制、分级分类标准及开放共享机制,为低空空域资源的依法管理和高效利用提供坚实依据。同时,完善低空经济配套法规体系,涵盖飞行安全、数据保护、行业准入、责任认定等内容,形成层次清晰、协调统一的法治框架。
低空经济是技术革命催生的新兴业态,既是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试金石。其健康发展既需要技术创新和产业培育,更需要空域治理体系的系统优化与法治保障的持续完善。唯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空域管理改革,才能真正释放低空经济发展潜能,实现安全、有序、高质量发展。
作者:唐晶晶(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