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积极推进购房贷款贴息政策

2026年10月12日 字数:3030
  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落地已超过一周,银行普遍实现“免申即享”自动抵扣月供,首笔贴息业务已在多省市落地,定向支持刚需安居。
  本报综合报道 近期,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六大国有银行率先公告,到股份行、城商行陆续跟进,银行业正把这项“中央财政首次为个人房贷贴息”的政策,转化为可触达借款人的操作流程。
  目前,政策落地已超过一周,多地已陆续落地了首笔贴息业务。据观察,贴息对象须同时满足三项条件,由此划定出一条清晰的受益边界。
  在净息差承压之下,银行为何积极跟进?同时,在实施购房贴息政策中,又要重点防范哪些问题?
  多家银行发布新政详解
  在政策公布次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国有银行集体发布公告,明确自10月1日起为新发放符合条件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供财政贴息。
  继六大行之后,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等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陆续发布相关公告,北京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等城商行亦相继响应。至此,已有20余家银行公开表态落实,覆盖国有大行、股份行与头部城商行。
  目前,细则披露仍在加密。邮储银行、浦发银行、宁波银行等正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及线上公告,就政策执行中的常见问题发布客户问答,对准入判断、贴息标准、存量贷款衔接等作进一步详解。从“发公告”到“出问答”,银行的落地动作正从表态走向可操作,也呼应了政策“经办银行全覆盖、方便就近贷就近享”的部署——凡是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均可依规经办。
  与过往需要客户申报的补贴类政策不同,此次贴息的核心机制是“免申即享”。
  工商银行称,每月收息时,将在每期还款金额中自动扣除对应贴息金额,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及时告知客户;建设银行亦明确,按月收息时在每期应还款金额中自动扣除贴息金额,贷款发放后可通过手机银行“我的贷款”页面查询;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则均承诺优化办理流程、简化手续,实现“就近贷、省心享、高效办”。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无须提交任何申请材料,月供会自动“减负”。据观察,六大行在公告中均特别提示,办理贴息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并提醒消费者防范不法分子借机实施诈骗——这一提醒出现在六份公告中,或侧面说明监管与银行已预判到贴息政策可能被电信诈骗“蹭热点”。多地成功落地首笔业务
  与此同时,首笔业务落地的消息也不断传来。10月1日,建行天津市分行成功发放首笔贴息业务,这是该行落实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首笔业务。
  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微信公众号10月3日发布消息称,政策实施首日,七台河分行成功落地首笔贴息业务,七台河市的李女士成为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该项政策的首位受益客户。李女士购置首套二手房,申请贷款15万元,贷款期限10年,可享受年化1%财政贴息,贴息期限最长5年。业务办理全程顺畅高效,经测算,5年可累计节省利息约5800元,有效减轻了工薪家庭的还款负担。
  再如,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微信公众号10月5日发布消息称,当日上午,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成功投放首笔贴息业务,这是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实施以来海南落地的“第一笔”。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通知》,贴息对象须同时满足三项条件:使用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不含存量贷款置换;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住房价格不超过150万元。“首套住房”的认定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
  三道门槛叠加,划定的是一条清晰的受益边界。中金公司测算显示,中低能级城市约50%的新房和70%的二手房符合贴息条件,而超高能级城市中仅约2%的新房和14%的二手房符合贴息条件。
  中指研究院的分析亦指出,面积段和总价段要求均倾向于刚需置业群体:三、四线城市绝大多数房源、二线城市外围与远郊板块的新房主力产品均落在该区间内,一线城市新房涉及较少,二手房涉及比例相对更高。
  总之,这并非一次普惠式“撒钱”,而是一次定向“滴灌”——贴息资金主要流向低能级城市的刚需购房者,以及新市民、青年人的首套安居需求。
  银行承压之下为何跟进?
  从银行视角看,这项政策与行业当下最关切的净息差问题直接相关。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指出,当前,首套商贷利率已处低位、银行利差空间收窄,以财政贴息替代直接降息,有助于缓解已降至历史低位的净息差压力,而住房成交的放大也将增加银行业务机会。换言之,财政在前端减负、银行在中端获客,贴息在不动银行合同利率的前提下,为按揭需求打开了一道增量窗口。
  规模测算显示政策影响不容小觑。据中金公司研究部银行业分析师林英奇测算,本次贴息每年可支持约1.8万亿元贷款,占新发放贷款的30%至40%,每年减少居民利息支出约182亿元;其支持的新发放贷款规模约占存量个人房贷的5%,能起到一定托底作用。对银行而言,这意味着在按揭早偿压力未消、增量需求偏弱的背景下,财政贴息有望边际改善个贷投放,也为净息差提供一定缓冲。
  这项政策实施期暂定为一年。需要观察的是,窗口期内符合条件的购房需求会加速释放,还是被提前透支。提前结清贷款即终止贴息的规则,又会多大程度地改变借款人的还款行为。而对高能级城市而言,2%的新房覆盖率意味着政策几乎“绕道而行”,核心城市与低能级城市的市场分化,或因此被进一步放大。
  此外,知名财经评论人、独立经济学者莫开伟认为,要严格实施购房贴息政策,避免贴息政策出现偏差或走形变样,应重点防范资格审核漏洞、资金安全风险和还款能力错配,并处理好政策执行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
  一要严防“阴阳合同”和套取骗补。在面积和价格双重限制下,可能诱发拆分合同、虚报面积、签订“阴阳合同”、高评高贷等规避行为;发现通过违规操作套取和骗取贴息的,将收回贴息资金;对与客户合谋违规操作的银行,监管部门应严格追责,情节严重者不得继续经办业务,并实施行政与经济双处罚措施。
  二要警惕“内卷式”竞争。银行机构应在服务效率和综合金融服务上开展竞争,符合条件的优质刚需客户有限,严禁银行在贴息基础上再叠加额外利率优惠盲目争抢优质刚需客户,真正发挥政策缓解银行净息差压力的作用。
  三要防范外部诈骗。银行办理贴息不能委托任何第三方、不收取任何费用。要提醒购房者防范不法分子以“代办贴息”“包批”等名义实施的诈骗。加大财政与金融监管部门协同监管力度,经办银行负责贴息资格审核;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并做好预算管理;金融管理部门做好房地产信贷管理;央行省级分行与省级财政部门共享政策执行情况;建立联合抽查机制,财政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适时组织联合抽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政策效果。
  四要做好购房贴息政策宣传,让购房刚需族懂得贴息是阶段性福利,不是终身利率优惠,应根据自身还款能力贷款购房,不应单纯为了补贴而购买有硬伤或配套差的房源,还应关注地段、配套和交付安全等根本因素,确保不增加家庭财务负担。
  从六大行率先集体响应,到全国性股份行、城商行陆续跟进落地,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已从中央文件快速转化为“免申即享”的实际惠民操作。这套定向“滴灌”的机制,既通过财政资金直接为刚需购房者减负,撬动低能级城市与新市民群体的合理安居需求,也在不直接冲击银行存量房贷利率体系的前提下,为银行稳住个贷投放增量、缓冲净息差压力打开了新空间。未来政策落地的核心,将聚焦在严防“阴阳合同”套取贴息、避免银行非理性价格内卷、封堵第三方代办诈骗漏洞等合规环节,确保这笔定向财政资金精准流向真正有首套刚需的群体,切实实现稳民生、促消费、托底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多重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