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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贫小额信贷的专题报告
富县农村合作银行
  自扶贫攻坚战开展以来,作为服务“三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陕西省富县农村合作银行积极思考,主动作为,坚持精准扶贫总体思路,扎实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工作,现将截至目前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基本情况
  经与县扶贫办对接,2017年7月清洗后全辖贫困户为4973户、15393人口。自2016年起截至目前共有817户贫困户向我行提交贷款申请,我行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贴息贷款817笔,金额3515.5万元,申贷获得率为100%。其中2017年新发放扶贫小额贴息贷款640笔,2746.5万元;截至2017年11月14日存量贷款704笔,3025.5万元,全市13个县区我行发放排名第四位。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安排与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现组织保障
  为扎实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根据《省联社关于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017年金融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陕农信联社办发【2017】88号文件)精神,我行再次重申了组织领导。由董事长担任组长,行长为执行组长,监事长、副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经理、各支行行长为组员的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要深入贫困户家中开展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要亲力亲为,扎实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开展。
  (二)深化政银合作,发挥合力作用。
  我行先后于2016年3月14日、2017年6月28日与富县老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签订了《精准扶贫贷款合作协议书》、《精准扶贫贷款合作协议书》(修订版)。由2017年6月28日富县财政追加700万元的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进一步完善了风险补偿机制。协议中做了明确规定:由县财政列支1000万元的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合行按照担保基金的5至10倍投放贷款;实行省联社“5321”脱贫贷:即对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意愿的贫困户发放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3年,两免(免抵押、免担保)一律实行基准利率,由政府全额贴息并给予风险补偿的扶贫政策。
  (三)放宽贷款准入门槛,加大支持力度。
  根据省联社《关于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持我省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意见》陕农信联社发【2017】88号文件精神、为了更进一步扎实推进我行金融扶贫工作,有效解决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投入不足的矛盾。
  1.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年龄界限。经扶贫部门核定的年龄18-60周岁(我行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将年龄界限适度放宽至65周岁)。在实际操作中,有部分贫困户已超过65岁的,已发放贷款:如钳二乡上良村68岁的孔拴子(金额5万元,2017.10.11-2020.10.11)、钳二乡上良村67岁的孔艮学(金额5万元,2017.9.21-2020.9.21)、钳二乡石家河村66岁的张行德(金额5万元,2017.10.16-2020.10.16),以上三人已超出了65周岁的界限,我支行客户经理通过实地调查,了解三人的收入情况,我行对他们放宽了年龄界限,及时向他们发放了扶贫小额贷款,以实际行动体现了“能贷尽贷、不遗漏一户”的原则。
  2.征信不良限制。对于非本人恶意形成的不良征信,我行全面放宽准入条件,并给予了发放支持。
  3.对于有存量贷款及存量不良贷款的,我行均按照实际情况给予了适当支持。
  (四)坚持建章立制,确保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省联社陕农信联社发【2017】88号文件精神,我行第一时间制定并下发了《陕西富县农村合作银行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富农合银发〔2017〕69号)文件,详细规定了贷款的对象和条件、担保方式和放款比例、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贴息方式、发放程序等,要求各机构遵照执行;并先后下发了《精准扶贫贷款发放信贷系统操作注意事项》、重新修订了《陕西富县农村合作银行扶贫基金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精准扶贫贷款的发放细节,保证精准扶贫贷款的顺利开展。
  (五)主动让利、调低利率、平移担保方式。
  对2017年5月以前发放的存量贫困户贷款,已于2017年5月15日、月22日,按照省联社延安办事处《关于对国务院扶贫办提出脱贫攻坚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的紧急通知》(陕农信联社延办发〔2017〕41号)文件要求,对存量的扶贫贴息贷款125笔、567万元进行了利率修改,129笔、558.5万元担保方式进行了平移的整改,实行基准利率,免去精准扶贫贷款的抵押、担保,主动让利与贫困户。
  2017年6月新发放的贫困户贷款一律执行“5321”脱贫贷政策。严格按照“5321”扶贫小额贷款要求,发放扶贫贷款。对不符合利率、担保要求的贷款,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全面宣传,广泛动员。
  根据省联社统一安排,富县合行启动了金融精准扶贫宣传,以“金融扶贫攻坚,信合一马当先”为核心,以制式《农户客户授信通知书》为载体,依托短信、微信、互联网等媒介,利用村组、社区等公共宣传栏,全面向广大贫困户宣传扶贫金融知识;在高速路、人流密集地区悬挂省联社统一宣传标语,并在各营业网点张贴扶贫贷款发放流程,发放宣传单。同时上门入户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贴息贷款政策服务通知书》,大力宣传“5321”脱贫贷,做到贫困村干部、贫困户全面了解金融扶贫政策,客户经理上门服务,上门宣传,上门建档,为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奠定坚实的基础,积极推进金融扶贫工作稳步进行。
  (七)创新服务,一路绿灯。
  一是实施阳光信贷工程,公开办理流程、材料目录以及相关经办人员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办公时间等信息,提高透明度。二是坚持特事特办,为精准扶贫贷款开通绿色通道,要求各机构要用最简化的手续及时发放精准扶贫贷款,必要时上门服务,切实的解决了贫困农户发展资金短缺问题。
  (八)编写金融扶贫政策制度汇编,透彻掌握政策。
  我行已将国务院扶贫开发办公室、省联社、省银监局、省攻坚扶贫办、延安办事处、县扶贫办以及我行制定的关于金融扶贫相关的27个文件,编制成册,发给相关领导与各部门、各机构学习,做到政策心中有数,制度牢记在心;要求各机构要组织员工认真研读金融扶贫相关文件,在保证各网点当前基本工作的前提下,支行行长要组织人员按工作要求和进度全面完成贫困户建档、评级和授信工作。
  (九)创新信贷模式,增加贫困户收入
  为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开发工作,让贫困户早日脱贫奔小康,根据有关精准扶贫政策的规定,积极解决贫困户无产业发展能力或无劳动能力脱贫难的问题,我行积极支持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陕西富县蒙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农户”产业扶贫项目,创新了信贷扶贫方式。
  当前政策要求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银监部门与行业管理相关通报要求。
  1.引导贫困户贷款入股合作社或龙头企业。此种做法不符合《贷款通则》相关规定,违反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银监发〔2017〕42号)规定的“依法合规”和“贫困户参与”原则,难以形成长期稳定收入来源,埋下了贫困户因贷返贫、贷款回收难等隐患。
  2.小额扶贫贷款必须坚持户借、户还,切实防范冒名借款、违规用款等问题。
  3.要将信用水平和还款能力作为发放扶贫小额信贷的主要参考标准,对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大支持力度。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跟踪,大力支持。
  对于目前暂无信贷需求但符合条件的232户贫困户,我行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与乡政府、社区、村两委会、风控小组积极沟通,随时跟进,当贫困户真正有产业信贷需求时,迅速为其办理贷款手续,确保“应贷尽贷,不遗漏一户”政策!
  (二)加大宣传,提高村镇干部、贫困户的知晓率。
  1.要求各支行客户经理继续采取上门对辖内贫困户、村委会继续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贴息贷款政策服务通知书》、《富县农村合作银行金融扶贫手册》,当面宣讲“5321”扶贫政策,并对有条件的贫困户发送短信。
  2.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扶贫小额贷款台账,将台账存放于村委会,增大宣传力度。
  3.在行政村中心地带设置墙体广告,以广告为载体,加入扶贫政策,将扶贫政策植入人心。
  4.在我行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并通过微信多方转发。
  5.计划各村举办有奖知识问答活动,要求各网点在行政村人口密集地、乡镇赶集日组织关于扶贫知识有奖问答,赠送小礼品活动,进一步加大对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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