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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领域
失信主体将被联合惩戒
  信贷、发债等受影响
  本报讯(记者邹曼红)国家发改委、央行、文旅部等17部门近日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文化市场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备忘录》明确,文化市场主体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未经许可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文化市场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列入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擅自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受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因欺骗、故意隐匿、伪造变造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许可证、批准文件被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撤销的,或者伪造、变造许可证、批准文件证据确凿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列入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的情形。
  联合惩戒措施包括:在申请行政审批项目方面从严审核;将失信信息作为在股票、可转换债券发行审核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审核的参考;依法对申请发行企业债券不予受理;在上市公司或者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事中事后监管中,对失信责任主体予以重点关注;将失信信息作为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的参考;将失信信息作为投资入股商业银行以及银行授信决策和信贷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法在一定时期内禁止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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