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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地收入都花哪去了
  2018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65095.85亿元,创下历史新高。自2011年至今的八年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总计超过33万亿元,年均超过4万亿元。如此高额的土地收入,地方是如何管理和使用的?
  自上世纪90年代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收入的相对不足导致地方政府转向土地经营,以此弥补城市建设的支出,土地出让金收入基本划归地方政府,实践过程中逐渐演变成地方的第二财政,也被外界俗称为“土地财政”。
  从2007年1月1日起,各地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
  在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之中,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均是大头,一般约占八到九成。
  财政部的《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下称《2011年预算执行报告》)显示,2011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166.24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2931.99亿元。
  上述32931.99亿元的支出方向主要是:征地拆迁补偿等成本性支出23629.97亿元、农业土地开发整理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补助农民等支出2351.06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668.58亿元、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用于城市建设支出5964.57亿元等。
  不过,自《2011年预算执行报告》之后,财政部在向全国人大提交的预算报告中,便只披露支出总额,而不再详细透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支出情况。
  2019年3月5日,财政部向全国人大提交的《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2018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5095.85亿元,增长2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69941.04亿元,增长34.2%。这份报告中只有土地出让收支的总数,并没有披露支出的具体科目和金额。
  外界之所以关注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情况,主因是近年来土地出让收入日益增长,总额甚是庞大。土地出让收入如实入账,是保护财政收入不流失,而详尽记录支出去向,则为防范资金浪费和腐败。
  这些钱应该花在什么地方?其实早有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二)土地开发支出;(三)支农支出;(四)城市建设支出;(五)其他支出。
  面对如此庞大的土地出让收入,一方面是政府还需对其收支进一步规范,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应对公众披露其使用方面的更多信息和数据,以舒缓外界疑虑。
  (摘自《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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