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发改委:不得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本报讯(记者宋菲菲)7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表示,要全面、深入开展PPP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审查,严格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决策程序,要求加强PPP项目监管,坚决惩戒违规失信行为。
  《通知》表示,加强对PPP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通过实施方案审核的PPP项目,方可开展社会资本遴选。鼓励各地建立PPP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审查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是否与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核准文件、备案信息相一致。对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PPP项目,可将实施方案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并审核。
  《通知》表示,公开招标应作为遴选社会资本的主要方式。不得排斥、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消除隐性壁垒,确保一视同仁、公平竞争。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应与经批准的PPP项目实施方案保持一致。
  此外,PPP项目的融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应符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相关规定。不得通过约定回购投资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版权所有:城市金融报社 备案号:陕ICP备12000252号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芙蓉南路3号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电话:029-89668757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21 邮发代号:51-40 广告经营许可证:陕工商广字01-013 城市金融网网址:WWW.CSJR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