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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多重用药”三原则
  “多重用药”是指患者同时使用5种及以上的药物。比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疾病、骨质疏松、慢阻肺等疾病,通常需要长期使用药物治疗,患者易出现“多重用药”的现象。
  此外,老年人容易自行服用各种保健品,导致患者可能同时服用十多种甚至几十种药物,而患者对于药物自身的不良反应、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疾病自身的并发症等复杂的综合情况并不能准确判断,就会引发药物安全问题。
  服用多种药物的原则:
  第一,受益原则。用药首先是治疗疾病,若没有健康问题,不推荐随意服用“保健药”。
  第二,“5种药物”原则。明确药物适应症,相同
  药理作用的药
  物可遵医嘱适
  当调整治疗方案,避免重复用药。
  第三,及时停药原则。药物使用要注意个体化,每个人对药物的不良反应不完全相同,一旦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必须及时停药,并向医生进行反馈以进行合理调整。
  此外,老年人必须坚持遵医嘱服药。
  (摘自《中国家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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