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
新证券法来了,内幕交易最高罚十倍
欺诈发行者可能倾家荡产
  据新华社报道,长期以来,由于上市后巨大的利益诱惑,一些公司铤而走险对财务等数据大肆造假。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表决通过的新证券法大幅加大了处罚力度。尚未发行证券的,要给予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发行证券的,要处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
  针对相关责任个人的处罚也全面升级。如果责任坐实,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仅要被没收自己企业上市所得的全部收益,还可能要付出最高达到违法所得一倍的罚款,很可能倾家荡产!
  此外,内幕交易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版权所有:城市金融报社 备案号:陕ICP备12000252号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芙蓉南路3号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电话:029-89668757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21 邮发代号:51-40 广告经营许可证:陕工商广字01-013 城市金融网网址:WWW.CSJR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