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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电子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日前,财政部发布决定,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新规明确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对管理流程进行了规范。
  新规明确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规定“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的重要依据”。各有关单位(如医保部门、商子票据特征和数据标准等内容,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数据标准,生成、传输、存储和查验财政电子票据,并通过有关票据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财政电子票据真伪查验服务。
  财政部同时明确提出,将引导有关单位,特别是医保部门、商业保险单位使用财政电子票据作为报销入账和电子归档的依据。今后全国业保险单位)可以将财政电子票据作为报销入账和电子归档的合法凭证。宋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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